根据北京市2025年最新生育政策,产检假总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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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规定 :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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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30天(2025年新增)
- 合计: 128天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若分娩时遇到难产或剖宫产,可额外增加产假 15天 ,总产假为 143天 。
三、月度产检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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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1-3个月) :每月1天产检假(含在预产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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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4-6个月) :每月1天产检假(含在预产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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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7-9个月) :每月1天产检假,第8、9个月额外增加2天验孕假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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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假期安排需结合预产期和单位政策,单位应支持孕妇按需申请产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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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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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陪产假为15天(2025年新规)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北京市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