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规,浙江省的产假政策如下:
- 1.基本产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
- 2.剖腹产产假:剖腹产的女性在享受上述产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再增加15天的产假
- 3.浙江省的奖励产假:浙江省的奖励产假为60天
综合以上信息,浙江省的剖腹产产假计算如下:
- 基本产假:98天
- 浙江省奖励产假:60天
- 剖腹产增加:15天
因此,剖腹产的总产假天数为:
所以,浙江省剖腹产的总产假为173天,而不是188天
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况,例如生育多胞胎或难产,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