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胎生育津贴的计算
计发天数
根据最新的政策,浙江省二胎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为188天。这一规定适用于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应计发天数为18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示例计算
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她生育二胎,根据政策应享受188天的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为:
其他相关信息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因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实行直接结算。
-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在此基础上,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即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以上信息基于目前的政策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和政策调整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