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最新政策,二胎产假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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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国家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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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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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生育可额外增加产假90天,总产假为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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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难产、剖腹产或生育多胞胎,可进一步增加产假(如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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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育儿假
- 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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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生育政策放宽,一孩、二胎、三孩的产假天数统一调整,以生育子女数量计算,而非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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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依法保障产假期间工资、社保待遇,劳动合同不因产假解除
总结 :二胎产假总时长为 188天 (含98天基础产假+90天延长产假),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产假。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确认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