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返贫监测帮扶要求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
- 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 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
二、监测方法
- 常态化排查:每月镇村结合日常走访,重点核实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
- 集中排查:每年开展两次集中排查,做到“五个必到”,规范填写入户排查表。
- 重点排查:在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后及时开展重点排查,排查群众受灾后生产生活情况。
三、帮扶措施
- 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 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
- 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 临时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 创新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
四、监测对象识别程序
- 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 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 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
- 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 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五、监测对象识别工作要求
- 公开公正:在监测对象确定、风险消除标注工作中,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 动态管理:对监测对象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其风险消除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帮扶效果的可持续。
通过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农村人口面临的返贫风险,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