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的新识别监测程序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旨在确保那些面临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家庭能够被及时发现并提供相应的帮扶措施。以下是基于现有资料的详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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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 农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拨打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等途径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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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 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在收到申请后,需组织专人(不少于两人)对申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农户确认签字。此过程需要记录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收支状况以及生产生活条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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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根据入户调查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明确监测对象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提交村级评议确定初选名单。评议会通常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等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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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 初选名单将在村内公示至少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村两委将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同时,乡镇会对民主评议提出的监测对象名单进行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比对,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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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乡镇将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进行调查核实,填写《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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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公告: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和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定,并发布公告。审定后的名单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长期保持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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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标注: 最后一步是将识别出的监测对象按照不同类型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以便后续跟踪管理和服务支持。
在整个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要保证识别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人为控制规模或搞“体外循环”;二是要严格遵循监测范围和程序,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户才能被纳入监测体系;三是对于已经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核查中如果发现有新的风险出现,则需要重新履行识别程序并在系统中标注风险再出现的情况。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的操作细节,例如奉新县的做法强调了民政部门的信息核对作用,而霍山县则明确了监测对象的风险消除标注流程。监测户的新识别监测程序是一个多环节联动的过程,旨在精准定位需要帮助的家庭,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