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取消直管县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财政困难和行政管理体制冲突: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试点县财政困难的现状,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
- 2.行政效率低下:现行“市管县”体制下,行政机构数量庞大,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猛增,行政效率低下
- 3.地市对直管县的排斥:地市对直管县的排斥性较强,因为直管县被省直管后,地市的GDP和人口数会大幅削减,影响其在省内的竞争力
- 4.直管县对地方的不便:直管县体制下,固始等县的人民办事需要前往郑州,距离较远,导致办事不便,增加了交通、住宿等成本
- 5.干部交流和法检体制问题:直管县的干部交流存在问题,普通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一级(正科级)在提拔副处时可以到本省辖市其他县或者省辖市直部门,而直管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一级(正科级)提拔到省里,级别差距太大
- 6.政策调整和试点结束:2018年,河南省委决定对巩义市等10个县(市)结束省管县体制
河南省取消直管县的原因主要包括财政困难、行政管理体制冲突、行政效率低下、地市对直管县的排斥、直管县对地方的不便、干部交流和法检体制问题,以及政策调整和试点结束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