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完全取消。
历史回顾
- 2011年6月,河南省开始试点省直管县体制,最初有10个县(市)作为试点。
- 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10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
改革与调整
- 2017年9月6日,河南省委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10个省直管县(市)的组织人事、人大政协、司法隶属、扶贫、环保等回归省辖市统一管理,但经济优惠政策不变。这表明省直管县体制在某种程度上结束了。
- 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的意见》,对省直管县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改革后,省直管县的党委及党委部门、法检两院、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接受所在省辖市的领导、指导,但政府的财政权等仍然由省直管。
现状
- 目前,河南省还有8个省直管县(市),分别是: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 巩义市和长垣市已经不再作为省直管县(市),其中长垣县在2019年撤县设市,由省直辖,新乡市代管。
河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已经进行了改革和调整,部分权力回归省辖市统一管理,但省直管县(市)仍然存在,只是数量和具体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