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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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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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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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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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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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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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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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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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基础报销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收支状况调整。
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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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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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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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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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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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儿童:统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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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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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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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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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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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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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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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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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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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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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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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 :在三级医院住院时,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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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100-500元报销50%
四、计算示例
以李大爷为例(居民医保,2024年5月住院总费用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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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外费用400元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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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先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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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费用:6000-400-6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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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5000×88%=4400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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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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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如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可能与当地经济水平挂钩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扬州市医保政策,实际报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