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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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直接相关的支出
- 职工工资、津贴
- 个人劳务报酬(如稿费、讲课费等)
- 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奖金
- 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如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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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景的现金支付
-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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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支出
- 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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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支出
-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特殊情形
补充说明:
- 结算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但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和差旅费不受此限制 。
- 除上述范围外,大额交易或对公支付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