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经废止。根据国务院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决定,该条例自2025年1月20日起废止,废止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废止背景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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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背景变化 :该条例制定于1988年,当时现金管理主要依赖现金结算。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移动支付普及,现金管理需求已发生显著变化,原有条例无法适应现代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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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具革新 :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广泛应用,现金流通量大幅减少,现金管理的实际操作需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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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调整 :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金融安全,国务院对相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和修订,废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其中重要内容。
后续管理措施
废止后,行政事业单位仍需加强现金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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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如1000元为银行结算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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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电子化结算流程,减少现金操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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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防范现金管理风险
总结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废止是金融监管适应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并不意味着现金管理被放弃。相反,未来将更加注重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