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晋城,高血压门诊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甲类药品报销比例 6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50%。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 260 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若高血压患者病情符合门诊慢特病标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共 45 种,与病种相符的有关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费用,符合医保 “三个目录” 规定的,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 70%,门诊费用同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年度报销限额 50 万元(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年度封顶线);其他 40 种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65%,按不同病种年度报销限额 840 元 —6000 元不等。
- 职工医保:目前未查到针对职工医保高血压门诊报销的特殊比例规定。但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待遇支付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且会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同时,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为职工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