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假体纳入了医保,比如人工关节假体,而美容用途的假体如隆鼻假体、隆胸假体等通常不纳入医保。
人工关节假体纳入医保的情况如下:
- 支付标准: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人工关节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两年内渐进调整支付标准至不超过集采同一分组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
- 患者自付:参保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不同地区对于假体医保报销的具体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海南省规定,人工关节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使用超过或少于中选产品系统配备数量的中选产品部件,以各系统中选部件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江苏省泰州市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根据其对应的诊疗服务项目,确定医保支付范围,诊疗项目为甲、乙类的,其对应的特殊医用材料,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