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效文件,2024年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国家层面规定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颁布实施)依然是全国统一适用的核心文件,主要条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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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保障
- 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
- 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假: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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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保护
-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需安排休息时间
- 孕期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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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保护
- 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婴增加1小时)
- 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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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规定
- 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 需书面告知女职工禁忌岗位范围
二、地方性规定(以云南省为例)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年11月1日施行)补充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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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 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女职工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
- 明确每年3月8日为女职工劳动保护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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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与晋升保护
- 禁止因婚育问题降低工资福利或限制晋升、职称评审
- 除基本信息外,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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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与服务
-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
- 要求用人单位制定性骚扰防范制度并公示
三、生育待遇支付
- 生育津贴:已参保的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 医疗费用:参保者由生育保险支付,未参保者由单位承担
(注:具体实施细则需结合地方政策,如云南省文件与国家规定并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