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一档报销范围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和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
报销比例
-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康):报销比例为7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 退休人员和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的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
- 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注意事项
- 必须在绑定的社康以及同属一家结算医院的社康就医,才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 一级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94%。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报销范围
- 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 住院床位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
注意事项
- 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报销比例
- 一类病种: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报销比例为60%,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为75%,满36个月的为90%。
- 二类病种:根据具体病种设年度报销额度,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在社康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
报销范围
- 门诊特定病种的基本医疗费用。
- 用于治疗门诊特定病种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
- 1万元至3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
- 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
报销范围
- 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
- 大病保险对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实施“一降一升一取消”的倾斜政策,起付线由1万元降低至2千元,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支付限额。
深圳社保一档报销范围广泛,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和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报销比例和范围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时间和个人身份有所不同。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