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慰问金的规定细则如下:
-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 :
- 工会经费可用于对会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会员)的困难帮扶、丧葬慰问、重大疾病慰问等。若退休人员在退休时仍保留工会会员身份,可纳入慰问范围;若已明确脱离会员身份,则可能不适用。
- 具体操作条件 :
-
身份认定 :需确认退休人员是否仍属于工会会员(部分单位规定退休后自动退会,部分保留会籍)。
-
慰问标准 :慰问金金额应符合当地总工会或单位内部规定(如500-2000元),不得超额发放。通常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资金来源 :必须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不得使用行政经费或其他资金。
- 特殊情形 :
-
非会员慰问 :若退休人员已非工会会员,原则上不应使用工会经费慰问,但可通过单位行政经费或福利费列支;通过职工互助基金等其他合规渠道给予补助。
-
困难家庭帮扶 :若去世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工会可依据《困难职工帮扶办法》提供专项救助。
- 法定节假日慰问 :
-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按每人每节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由干部职工自行购买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食品或生活用品。
- 生日慰问 :
- 干部职工每逢生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300元/人的标准发放生日慰问金,每年可统一发放一次。
- 退休离岗慰问 :
- 干部职工退休离岗,可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 生病住院慰问 :
- 干部职工本人生病住院的,凭住院相关证明,单位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 其他补助 :
-
参加定期的体育文化活动,每月按本人需要发放相应的各项补贴。
-
为保障老年人健康,在派出医疗团队时发放必要的定点医疗服务补助费。
-
年满80周岁的参保人员累计参保20年以上可以申领退休护理补助金,按规定发放。
- 纪念品发放 :
- 退休慰问金发放,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例如四川省明确规定了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
- 重病住院慰问 :
- 例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25年1月起,退休关系在邱隘镇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原有死亡慰问基础上再增加一项重病住院慰问,单次住院费在1万元及以上的,可凭相关资料申请300元慰问金。
这些规定细则涵盖了退休人员的慰问金发放标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具体实施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