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职工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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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住院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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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住院报销比例由降点10%调整为降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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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主就医)省内住院报销比例由降点20%调整为降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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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如三级医院按三级标准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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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住院待遇调整
- 跨省住院报销比例仍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降点10%(急诊抢救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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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待遇不变
- 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待遇保持参保地标准。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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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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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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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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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万元、退休职工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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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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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起,辅助生殖技术(含8个甲类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费用全额计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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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项目(如胚胎培养)先自付10%,剩余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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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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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助政策
- 2024年度对在编职工、全职博士后、人才派遣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门诊和住院自付费用给予补助,需提交病历、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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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机制优化
- 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统一参保范围、筹资政策及待遇标准,目标2026年全面实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省级统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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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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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的辅助生殖项目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医保政策。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