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厦门医保在福州的就医报销流程如下:
一、直接结算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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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厦门市参保人员在福建省内其他城市(包括福州)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使用厦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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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限制
只能支付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如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超出部分需自费。
二、报销流程与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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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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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时,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系统自动与医保部门对接扣除,参保人员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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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按比例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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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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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自费、药店购药等特定场景,但报销后无剩余可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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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承担主要报销责任,按医保政策比例支付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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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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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通过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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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保卡处于冻结状态,账户内资金将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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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厦门本地政策执行,与就医地政策一致。
综上,厦门医保在福州的门诊、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可实现直接结算,但需注意医保目录范围及账户类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