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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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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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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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先自付5%,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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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三级800元、二级500元、一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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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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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75%、高精尖医疗70%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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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300元,取消单次50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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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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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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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起付80元,支付比例45%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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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三级500元、二级300元、一级无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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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55%、二级65%、一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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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5%、高精尖70%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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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起付标准以上至40万元部分,按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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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地就医 :备案后降低5%比例,未备案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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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疾病 :35种门诊大病等特定疾病按原渠道基金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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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部分特殊项目(如性皮肤病治疗)需确认是否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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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门诊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通常为20%-35%(具体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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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封顶线25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确认医保目录及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