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收费标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布后发生了显著变化。根据该通知,工程监理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监理费用 。
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和机构仍然参考之前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尽管这份文件已被废止 。670号文件提供了一个较为详细的框架来计算监理费用,包括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计算公式:
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由施工监理服务基价乘以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以及高程调整系数得出 。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较复杂(Ⅱ级)和复杂(Ⅲ级),对应的调整系数分别为0.85、1.0和1.15 。高程调整系数则依据项目的海拔高度进行调整,例如海拔2001米以下的项目调整系数为1,而3501-4000米的项目调整系数则为1.3 。
对于不同规模的工程项目,监理费用的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监理工程造价不超过500万元时,收费比例不得低于2.5%;当工程造价介于500万至10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1.9%-2.5%;随着工程造价的增加,收费比例逐渐下降,但超过10亿元的项目,收费比例不得超过0.5% 。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发改委299号文取消了对监理费用的具体限制,但并未完全排除所有形式的指导原则。实际上,监理费用的计算仍需考虑多种因素,如参与监理工作的人数、年度平均工资、项目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水平等 。而且,监理单位应当确保其报价既符合市场规律又能保证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 。
虽然目前监理费用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决定,但为了确保公平合理,各地区和行业往往会制定自己的参考标准或指南。例如,部分地区如湖北、内蒙古、河南等地已经发布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建设工程监理收费参考标准》,这些标准可以作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谈判的基础 。同时,监理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