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医保并入广州医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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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条件:根据规定正常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并领取医保卡(社保卡)的参保人。
- 所需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凭证(含社保卡和医保卡)原件;
-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 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携带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如委托单位代办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可预约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 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5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相应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接收并验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办结转入手续。
- 原参保地有个人医疗账户余额转入我市在关系转入的基础上,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账资金注入申请人广州市医保卡(社保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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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条件:符合享受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条件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第六条要求的参保人,选择广州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地时,可申请将其他统筹区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广州市。
- 所需材料:与上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相同。
- 办理流程:与上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一致。
外省医保并入广州医保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并按照指定流程办理,提交一系列必要材料。不同年龄段的参保人办理流程大致相同,但具体细节和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医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