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江西省为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关于该条例的详细介绍:
一、条例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1990年6月16日由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历经多次修订。其制定目的是:
- 优化人口结构:通过推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提高人口素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提升人口健康水平。
- 实现协调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 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民在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分为八章,涵盖了以下核心内容:
1. 生育调节
- 三孩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特殊情况:依法收养的夫妻、再婚夫妻以及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生育。
2. 技术服务
- 提供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殖保健服务。
-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生育审批制度。
3. 保障与奖励
- 假期增加:
- 婚假:增加15天;
- 产假:增加90天;
- 男方护理假:30天;
- 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10天。
- 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
4. 法律责任
- 明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及相关法律责任,以减少生育障碍。
三、条例的修订历程
《条例》自1990年首次通过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1995年、1997年、2002年、2009年: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及管理措施。
- 2014年、2016年、2018年:适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 2021年9月29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制约措施,增加假期等福利。
四、条例的最新修订与实施
根据2021年9月29日的修订,该条例明确了以下重点:
- 三孩生育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三个子女。
- 取消制约措施:如生育审批制度、社会抚养费等。
- 假期福利:新增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
- 适用范围:自条例公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关福利。
五、适用范围
《条例》适用于:
- 户籍或居住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 江西省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如需进一步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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