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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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6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
- 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1200元/年,退休人员1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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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在职人员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60%65%二级55%60%三级50%55%示例:在职人员在三级医院门诊花费2000元,扣除600元起付线后,按50%报销700元,自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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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报销。
- 门诊特殊慢性病按单独政策执行,报销比例更高。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线:无。
- 报销比例:50%。
- 年度限额:300元/人。
- 门诊特殊慢性病
- 覆盖38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经审批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三、其他说明
- 异地就医:符合备案条件的异地门诊费用,按90%比例报销。
- 特殊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10%。
建议通过「桂林本地宝」公众号或医保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或拨打0773-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