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峡市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和相关规定如下:
1.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
- 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出10%。
2. 起付标准
- 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30元。
- 三级医疗机构:每次50元。
- 如果在同一天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3. 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
- 退休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 该限额仅限当年度使用,不结转、不转让。
4. 门诊统筹政策适用范围
- 政策适用于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
- 门诊统筹待遇由纳入联网直接结算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定点机构范围会逐步放开。
5. 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为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通知。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