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新政策主要呈现以下调整要点:
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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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划入比例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取消按年龄段划分的差异化比例。
- 单位缴纳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额进入统筹基金,导致个人账户金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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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账户划入方式
- 宁波市仍按年龄及退休状态划入:退休至70周岁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2%,70周岁以上按4.8%。其他地区未明确调整,可能沿用原有规则。
二、费用扣除项调整
- 长期护理保险:每人每年需缴纳90元,在职职工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
- 大病保险:扣除48元/年,与长期护理保险费用(45元/年)同步从个人账户划扣。
三、账户使用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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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7类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需通过“浙里办”APP重新绑定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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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拓宽
- 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住院、特殊病种治疗及门诊自付费用,当年账户可用于门诊和药店购药。
四、其他配套政策
- 起付线下调:杭州市职工在职人员门诊起付线从1000元降至600元,签约社区医院后进一步降至300元。
- 大病报销倾斜: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
五、计算公式示例(以最低基数4812元为例)
个人账户金额 = 缴费基数×2%×12(个人缴纳部分) + 单位缴纳划入部分(2024年12月后取消) - 大病及长护险费用
计算结果:4812×2%×12 -48 -45 = 1085.94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浙江省及杭州、金华、宁波等地的调整,部分细则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