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教育部关于教龄津贴的规定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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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这是最初的规定,明确了教龄津贴的标准,即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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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 :提出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推进地方落实经费保障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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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育部关于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详细规定了提高教龄津贴的具体标准,教龄在5-9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120元;教龄在10-14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200元;教龄在15-19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280元;教龄在20-29年以上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400元;教龄在3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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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推动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研究制定教师优待政策,提升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权益,增强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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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教育部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最新通知》 :确认教龄津贴标准将大幅提高,覆盖所有在职教师,特别是那些长期坚守在教育一线的老教师。
这些文件体现了国家对教师待遇的重视,旨在通过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