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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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内使用 :广西医保卡在广西内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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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西社保已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27个省区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这些省区的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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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广西已开通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病毒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需选定备案地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间,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本人选定的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10种门慢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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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 :办理了长驻外地或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备案地的所有异地联网医院住院,都可以联网报销。办理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参保人,由备案的定点医院转入备案地之外的异地联网医院住院的,也可以异地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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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使用方式 :医保卡还可以用于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或者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广西医保卡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可以在广西区内使用,还可以在27个省区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且涵盖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便利,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