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2024年山西省门诊报销额度及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 起付线调整
- 按次起付:门诊费用报销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具体为:
- 一类医疗机构:80元/次;
- 二类医疗机构:50元/次;
- 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30元/次。
- 累计取消起付线:参保人年度内门诊费用累计达到300元后,将不再设置起付标准,减轻多次就医的费用负担。
2. 封顶线提高
- 在职人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
- 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 退休人员待遇高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比在职人员高出500元。
3. 报销比例提升
- 在职人员:
- 一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提高5个百分点);
- 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提高5个百分点);
- 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提高5个百分点)。
- 退休人员:
- 一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提高5个百分点);
- 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提高5个百分点);
- 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提高5个百分点)。
- 定点零售药店:按照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机构的支付比例执行。
4. 其他政策变化
- 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并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 异地就医政策: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备案,按照参保地待遇执行。
5. 政策实施时间
- 本轮门诊报销政策的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山西省医保局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