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保政策,如果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足25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1. 补缴医疗保险
- 补缴条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但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
- 补缴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25年。
- 补缴基数:以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 费率:按补缴时当年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执行。
- 资金处理: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并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2.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如果您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以申请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 操作步骤:先申请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再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累计缴费满25年。
- 注意事项: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缴费截止时间不能晚于申报在职转退休当月。
3. 不补缴的情况
- 如果您选择不补缴,将无法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您可以继续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逐年缴费,直至累计缴费满25年,再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4. 政策注意事项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否则即使累计缴费满25年,仍需补缴至5年实际缴费年限。
- 补缴时间限制:如参保人员已缴费至当年12月且缴费年限不足,则当年1-11月不能申报在职转退休,需在12月以后申报。
总结
如果您医疗保险缴费不足25年,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费的方式,确保能够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政策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