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交提留的时间线可以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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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从1949年至2006年,农民长期承担公粮和农业税,其中包含“三提五统”(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统购统销、统计、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税、五项乡镇统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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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留取消时间
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国家正式取消了提留款,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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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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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上缴类似提留的费用,但需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新型农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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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武汉市)可能在1981年停止收取提留款,但这一情况具有地域性,不代表全国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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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全国范围内农民交提留的历史阶段结束于 2002年税费改革 ,而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传统提留款全面终止。但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政策差异,例如部分地方在2005年前后仍有其他形式的集体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