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农合报销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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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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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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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请注意,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 information 或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