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围标串标的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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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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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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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中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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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集团/协会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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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中标采取其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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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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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如IP地址、MAC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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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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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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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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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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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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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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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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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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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通常为中标金额的0.5%-10%);
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10%;
取消1-2年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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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
涉嫌行贿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三、证据与追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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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证据 :
IP/MAC地址一致、文件创建时间接近、电子签名来源同一设备;
投标保证金账户关联、投标文件细节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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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恶意 :
通过供应商供述、行为模式等判断是否存在故意串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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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IP地址和MAC地址不足以直接判定围标,需结合文件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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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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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平台可通过全程留痕功能辅助检测异常行为。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