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合同金额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必须招标:
一、施工类工程
-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若施工类工程的某项合同估算价超过400万元,则该部分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二、货物类采购
-
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对于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200万元,需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
三、服务类采购
-
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当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100万元时,必须招标。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金额计算基准
以上金额标准均以 单项合同估算价 为准,估算价需结合初步设计概算、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确定。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同一项目中的多项服务或采购可合并进行且总估值达标,仍需整体招标。
-
国有投资项目通常要求公开招标。
-
-
法律层级差异
-
国家层面规定施工≥400万、货物≥200万、服务≥100万必须招标;
-
部分省份(如湖南省)对服务类采购的金额标准更低(单项≥30万元),需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
-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及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若涉及国际组织或外国资金,还需参考特别规定。
综上,判断是否必须招标需结合项目类型、金额及当地政策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