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产前检查费用已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
纳入报销范围
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产前检查费用均可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不再实行定额结算。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
居民医保 :个人负担6000元以上(含)部分,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含)部分,报销比例90%
-
二、报销流程
-
无需垫付
参保人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无需垫付产前检查费用,费用直接由医保统筹支付。
-
联网报销
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联网结算,流程与普通门诊一致,无需额外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统筹待遇
产前检查按普通门诊待遇执行,但报销额度上限为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15万元),居民医保无年度限额。
-
政策调整影响
该政策调整后,孕妇可减少自费金额,建议提前确认所在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机构,并关注医保目录内的检查项目。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内容,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