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在广州门诊是否能用取决于是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下是详细的说明和相关政策。
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备案条件和类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例如搬到大城市随子女居住的老人。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
- 线上办理: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办理。
- 线下办理: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报销比例和流程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备案地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具体比例按佛山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 门诊特定病种:需办理门特待遇认定,并在备案地选定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报销。
报销流程
- 现场结算: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社保卡在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和直接结算。
- 零星报销:若无法现场结算,可在出院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选点要求
- 普通门诊选点:需在备案地市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其中至少1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门特选点:办理门特待遇认定后,需在备案地选定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报销。
紧急情况
- 急诊抢救:如因紧急情况需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出院时可直接结算。
- 非急诊抢救:非急诊抢救情形的,需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佛山社保在广州门诊可以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