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产前检查做无创 DNA 是有相关保障政策的。
医保报销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济南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费用均可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范围,不再实行定额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报销,起付线全年累计计算,在三级医院起付线 800 元、二级医院 400 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200 元,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 60%、二级医院 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0%,在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起付标准降低 20%。居民医保女参保人可到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5%,最高可报销 500 元。
免费筛查政策
《济南市免费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孕周为 12—22+6 周,预产期年龄 < 35 岁,产前血清学筛查为临界风险,以及有产前诊断指征但存在禁忌症的孕妇,夫妇双方或一方为济南市户籍,经医生综合评估属于适用人群,在该市项目定点机构进行筛查,每孕次可免费接受一次无创 DNA 产前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