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最新政策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及相关条件如下:
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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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休年龄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与男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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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曾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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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要求 :累计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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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年满45周岁。
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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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 1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缴费期间不得中断。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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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身份转换
若灵活就业人员曾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退休年龄按以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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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技术)岗位: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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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岗位:50周岁。
转换后若达到新退休年龄,可按新政策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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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江西省全面实施上述政策,此前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若满足条件可按原政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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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申报要求
需每年进行缴费申报,逾期未申报将停止缴费资格。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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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趋势 :当前政策未体现延迟退休,但未来可能根据人口老龄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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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范围 :特殊工种需符合国务院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适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文件及最新通告,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的灵活就业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