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和管理,以确保其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是商检机构的主要职责:
法定检验
强制性检验
商检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按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者,不准销售、使用。
法定检验是商检机构的核心职责之一,通过强制性检验,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国家安全。
法定检验商品目录
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加以规定。该目录会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贸易需求和技术变化。
法定检验商品目录的更新和管理确保了商检机构能够及时应对新出现的风险和产品,保持检验标准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公证鉴定
非强制性检验
公证鉴定是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公证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证明,作为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
公证鉴定为非强制性检验,主要服务于国际贸易中的各方,提供独立的检验和鉴定服务,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鉴定业务范围
公证鉴定的业务范围包括品质、数量证明;残损鉴定和海损鉴定;车、船、飞机和集装箱的运载鉴定;普惠制产地证等。广泛的鉴定业务范围使商检机构能够满足不同贸易环节的需求,提供全面的检验和鉴定服务,增强国际贸易的信任度。
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管理
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商品有关企业的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等。
监督管理职能确保了商检机构能够有效监督和执行检验标准,防止不合格商品流通,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打击走私和假冒伪劣
商检机构与海关配合,打击走私和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通过打击走私和假冒伪劣产品,商检机构不仅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还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商检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法定检验、公证鉴定和实施监督管理。这些职责通过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国家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