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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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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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均含1996年12月31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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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0年,或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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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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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从参保缴费之月开始计算,截至退休时需满足最低年限(如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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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96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工龄的年限,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但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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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补缴 :退休时未满足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补缴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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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参保的个体经济人员,需满足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1997年后连续缴费满10年。
四、政策调整说明
根据最新政策文件,泸州正研究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为男30年、女25年,并设10年过渡期至2035年实现全省统一。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通知,确保缴费年限符合新政策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