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宅基地最新政策综合了土地管理、农村改革及城乡融合发展等多方面内容,主要特点如下:
一、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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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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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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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名下无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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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20岁、独立经济来源且与父母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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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然灾害导致原住房损毁或户口迁移后无宅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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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需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审批手续。
二、宅基地使用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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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原则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县规定标准(如江苏省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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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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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5万-10万元),交出房屋、土地及承包权,获得社会保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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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特定群体禁止新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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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与盘活
- 允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出租、入股或合作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权益保障与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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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时,宅基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条件改善;
退出宅基地时,补偿金用于养老等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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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2025年推进全国线上确权申请,2026年底前实现“应登尽登”,明确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等八类人员保留宅基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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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协同
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结合,通过财政支持、基础设施投入等措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
四、违法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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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城镇居民、退休干部非法占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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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宅基地需变更登记,非本村集体成员不得购买。
以上政策体现了“保护耕地、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综合目标,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