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没有统一的农合特病报销比例,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农合特病报销比例介绍:
- 广安市:一类病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75%,二类病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85%。
- 内江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类慢特病门诊统筹额度 700 元 / 人 / 年,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次按 70% 比例报销,结余部分年末不结转;二类慢特病除享受一类慢特病待遇外,可享受门诊视同住院报销待遇。
- 德阳市:丁类特殊疾病中,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使用氯吡格雷治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50%,最高报销 8000 元;丙肝抗病毒治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50%,最高报销 20000 元;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治疗使用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雷珠单抗注射剂,居民医保二档先行自付 30%、居民医保一档先行自付 35% 后按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比例报销(二档 80%,一档 70%);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四氢生物喋呤缺乏症,报销比例为 85%,按年龄段最高报销分别为 30000 元 / 年或 40000 元 / 年;结核病按 85% 比例报销,每月最高支付 500 元,每年最多支付 8 个月。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