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28天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一、国家法定产假9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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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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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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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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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42天
二、地方额外奖励产假30天
部分地区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设奖励产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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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夫妻双方可享30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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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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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地方性法规规定增加30天产假,与国家98天相加为128天
三、总产假128天的构成示例
以江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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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 :98天(含15天产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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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方奖励产假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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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98天 + 30天 = 128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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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 :产假按 自然日 计算,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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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奖励产假天数可能不同,需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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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生育多胞胎或流产,产假可进一步延长。
综上,产假128天是 国家98天基础产假 与 地方30天奖励产假 的叠加结果,具体以职工所在省份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