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江苏女职工的产假为128天,具体计算方法和相关细则如下:
1. 产假总天数及来源
- 国家法定产假:98天。
- 江苏地方增加产假:30天。
- 总计:128天。
2. 计算方法
- 产假从分娩当天开始计算,包括产前和产后假期。
- 产前假期:通常为15天,可在分娩前使用。
- 产后假期:剩余的113天。
3.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延长
- 难产:增加15天假期。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4. 节假日顺延
- 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中秋等)在产假期间未休的,可以申请顺延。
- 正常的双休日不纳入顺延范围。
5. 申请流程
- 怀孕7个月以上(即28周以上),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产检报告、出生证明等。
- 等待单位批准后,按照规定享受产假。
6. 注意事项
- 产假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假期。
- 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请与单位保持沟通,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7. 参考来源
- 以上信息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法律解读整理,具体政策可参考。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