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标准
一、核心监测技术规范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 明确气象条件测定、监测时段选择、监控点设置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境监测站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督监测和验收。
- 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衔接,共同规范无组织排放监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作为无组织排放的限值依据,需结合HJ/T55-2000进行监测和评价。
二、检测方法与检出限计算
- 检测方法
- 重量法(HJ 1263-2022):用于手工测定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该标准规定了采样和分析流程,但仅明确环境空气中TSP的检出限(7μg/m³)。
- 无组织废气检出限推算:
- 若采用1小时采样,根据采样体积比例(1/24)计算,方法检出限为168μg/m³。
- 需通过延长采样时间或增加采样量提高检测灵敏度。
三、标准状态要求
- 检测数据需以标准状态(温度273K,压力101325Pa)下的干空气为基准进行换算。
四、其他相关要求
- 无组织排放监测需结合具体行业标准(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执行。
注:实际检测中需根据排放源特性选择采样点、时段,并严格遵循标准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