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与门诊共济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报销比例、缴纳金额、共用资金池和实施目的等方面。
门诊共济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而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则相对较高。这意味着在门诊统筹下,参保人能够获得更多的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共济的缴纳金额相对较少,门诊统筹的缴纳金额则相对较高。缴纳金额的差异反映了两种制度在资金筹集方面的不同要求。门诊共济的共用资金池是医保基金,这意味着所有参保人的缴费都汇入同一个基金池,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而门诊统筹的共用资金池是个人账户,即每个人的医疗费用报销来源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门诊共济的实施目的是解决基本医保缴费责任制,补齐门诊保障短板,确保每个人都能在需要时获得医疗保障。而门诊统筹的实施目的是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保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