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新星地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换工作或城市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 全国性政策保障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新疆本地执行标准
新疆职工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男25年、女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达到该标准且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转移操作要求
-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经办机构完成医保关系转移,确保原参保地停保且无欠费,新参保地正常参保。 - 中断缴费风险提示
若转移过程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可能需按新参保地规定补缴或重新计算待遇等待期。
三、退休待遇资格
退休时未达到新疆规定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男25年、女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部分需满足15年。
综上,新疆新星地区医保缴费年限在跨地区转移后可累计,但需满足本地最低年限要求并规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