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的拆迁复垦补偿标准是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有助于被征收人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生活和经济发展。
韶关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
耕地补偿标准
- 耕地补偿标准:韶关市各县区耕地补偿标准不一,例如,新丰县的耕地补偿标准为43333元/亩,而浈江区的耕地补偿标准为50400元/亩。
- 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
园地、林地和其他土地补偿标准
- 园地补偿标准:新丰县的园地补偿标准为33333元/亩,浈江区为38767元/亩。
- 林地补偿标准:始兴县的林地补偿标准为2.1015万元/亩,曲江区为128600元/亩。
- 其他土地补偿标准:包括坑塘水面、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补偿标准在1.388万元/亩至4.67万元/亩之间。
留用地补偿标准
- 留用地补偿原则:留用地原则上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安排,但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 留用地补偿方式:包括实物留用地、留用地折算货币和留用地置换为经营性物业三种方式。
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地方政策:韶关市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地方政策:韶关市各县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的实施和调整
- 实施时间: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若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高于此标准则按市级标准执行。
- 调整机制:补偿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
补偿标准的实施和调整
实施时间
- 有效期: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若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高于此标准则按市级标准执行。
- 调整机制:补偿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
调整机制
- 调整周期:补偿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
- 调整因素:调整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韶关市的拆迁复垦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和区域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明确,实施和调整机制健全。这些标准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有助于被征收人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生活和经济发展。
韶关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是什么?
韶关市的拆迁复垦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类型、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相关信息:
土地补偿标准
- 耕地(水田、旱地):每亩补偿45,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7,0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元)。
- 养殖鱼塘:每亩补偿47,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8,200元,安置补助费18,800元)。
- 园地:每亩补偿34,8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0,880元,安置补助费13,920元)。
- 林地:每亩补偿15,444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266.4元,安置补助费6,177.6元)。
- 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开荒的土地:每亩补偿24,132元,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 未利用土地:每亩补偿13,919元,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标准
- 水田:每亩补偿青苗费1,500元。
- 旱地:每亩补偿青苗费1,354元。
- 养殖鱼塘:每亩补偿青苗费3,000元。
- 非人工林地:每亩补偿青苗费1,275元;人工种植林地每亩补偿1,785元。
- 连片果园:挂果的每亩补偿青苗费9,520元;未挂果的每亩补偿6,664元。
拆迁安置补偿
- 搬家费及过渡性房租:每户一次性补助搬家费1,000元;过渡性房租每平方米每月补助5元,单户每月房租补助不足500元的,可按每月500元补助,过渡房租补助期一次性补助12个月。
- 搬迁奖励:拆迁户在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后,并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具体区域的补偿标准
- 新丰县:
- 七类区(丰城街道):耕地43,333元/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 八类区(马头镇、回龙镇):耕地38,133元/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 九类区(沙田镇、遥田镇、黄礤镇、梅坑镇):耕地35,067元/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韶关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韶关市的拆迁复垦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耕地(水田、旱地):每亩补偿45,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7,0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元)。
- 养殖鱼塘:每亩补偿47,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8,200元,安置补助费18,800元)。
- 园地:每亩补偿34,8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0,880元,安置补助费13,920元)。
- 林地:每亩补偿15,444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266.4元,安置补助费6,177.6元)。
- 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开荒的土地:每亩补偿24,132元,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 未利用土地:每亩补偿13,919元,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标准
- 水田:每亩补偿青苗费1,500元。
- 旱地:每亩补偿青苗费1,354元。
- 养殖鱼塘:每亩补偿青苗费3,000元。
- 非人工林地:每亩补偿青苗费1,275元;人工种植林地每亩补偿1,785元。
- 连片果园:挂果的每亩补偿青苗费9,520元;未挂果的每亩补偿6,664元。
搬迁补助和奖励
- 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 过渡性房租:每平方米每月补助5元,单户每月房租补助不足500元的,按每月500元补助,补助期为12个月。
- 搬迁奖励:在签订协议后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其他补偿
- 迁坟补偿:根据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从150元到6,000元不等。
- 安置方式:征地安置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货币折算补偿按90,000元/亩计。
韶关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与周边城市相比有何不同?
韶关市的拆迁复垦补偿标准与周边城市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比较:
韶关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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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 耕地:43333元/亩(七类区),38133元/亩(八类区),35067元/亩(九类区)。
- 园地:33333元/亩(七类区),29333元/亩(八类区),27000元/亩(九类区)。
- 林地:15067元/亩(七类区),13800元/亩(八类区),12000元/亩(九类区)。
- 养殖水面:45000元/亩(七类区),39600元/亩(八类区),36400元/亩(九类区)。
- 未利用地:13333元/亩(七类区),11733元/亩(八类区),10800元/亩(九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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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 商品房:按市场价值评估补偿。
- 自建房或农村房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评估补偿。
- 过渡费、安置补助、搬迁补助等也有明确的标准。
周边城市拆迁复垦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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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
- 复垦比例为30%-40%的,按3万元/亩补偿;40%-50%的,按3.5万元/亩补偿;50%-60%的,按4万元/亩补偿;60%及以上的,按4.5万元/亩补偿。
- 复垦为水田补助7000元/亩,复垦为旱地补助6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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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
- 宅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退还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土地复垦的,按4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宅周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按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包干补偿。
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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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高低:韶关市的土地补偿费普遍高于绵阳市安州区和资阳市雁江区。例如,韶关市七类区的耕地补偿标准为43333元/亩,而绵阳市安州区的最高标准为4.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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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差异:韶关市的补偿项目较为全面,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而绵阳市安州区和资阳市雁江区的补偿项目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土地复垦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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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补偿方式:韶关市的复垦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土地类型和复垦比例确定,而绵阳市安州区和资阳市雁江区则根据复垦后的用途(如水田或旱地)给予不同的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