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制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补偿项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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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偿费用
- 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 安置补助费:与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不低于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实际损失单独核算
-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需保障居住条件,含房屋价值补偿和搬迁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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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费用
-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计提:
- 区片地价≤5万元/亩:按≥20%计提
- 5万-10万元/亩:按≥18%计提
- 10万-15万元/亩:按≥15%计提
- 15万-20万元/亩:按≥12%计提
- ≥20万元/亩:按≥10%计提
- 留用地不计提社保费
-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计提:
二、补偿标准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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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 广州市黄埔区:29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7.2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1.75万元/亩)
- 东莞市:菜田补偿15.6万元/亩,水田9.9万元/亩,林地等13.8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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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选择
- 货币补偿:如广州市瑶台村住宅补偿叠加奖励后达4.4万元/㎡
- 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并给予奖励(如沙涌南项目额外奖励9000元/㎡)
- 房票安置:按弃产方式计算补偿金额,奖励基础补偿1%(如君越府房源)
- 留用地安置:按10%-15%比例返还集体建设用地
三、实施原则与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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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落实“先保后征”
- 补偿方案需公示征求意见,动态调整空间(如瑶台村方案尚在意见征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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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越秀区补偿标准高于三元里(4.4万/㎡ vs 3.85万/㎡),但低于荔湾、海珠区(5.6万/㎡)
- 具体标准以地方政府公告为准,如广州市黄埔区、海珠区等均发布区域细则
以上标准结合土地用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政策动态调整,实际执行需以最新政府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