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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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
- 定额标准:
- 三级医院:剖宫产4500元/人次,顺产3100元/人次;
- 二级及以下医院:剖宫产3200元/人次,顺产2400元/人次。
- 报销方式: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不设起付线)。
- 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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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 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怀孕的额外增加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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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流产医疗费
- 市职工标准:
- 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2100元;
- 怀孕4个月以上(含)引流产:2700元。
- 省职工标准:
- 怀孕16周以下引流产:2100元;
- 怀孕16周以上(含)引流产:2700元。
- 市职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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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
- 配偶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补助金(如顺产按3100元的50%即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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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女性待遇
-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可直接联网结算。
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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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
- 一孩:1300元;
- 二孩:1500元;
- 三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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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待遇
- 已参加居民医保的,按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待遇;未参保的,按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补助金。
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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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生育后可享受生育津贴;缴费不满1年的,待缴满1年后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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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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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对应津贴
- 顺产:90天;
- 晚育增加60天;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胎增加15天;
- 流产按孕周不同享受15-42天津贴。
四、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取放环:普通350元,嵌顿住院2000元;
- 绝育及复通手术:统筹基金支付标准1500元;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300元。
说明:以上标准自2023年7月5日起执行,与国家或省级政策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