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关于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 :
- 医保医师是指与医保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申请获得医保医师服务标识码,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 记分周期 :
- 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每年度末扣分清零。记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不因执业或服务机构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 记分规则 :
- 在同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保医师多次违反同一种记分情形的,应按发生一次违规行为予以记分;发现医保医师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 记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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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师违规行为按情节轻重,具体记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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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诱导患者接受治疗或购药;恶意借用、套用医保医师代码开具处方;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其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等,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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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规行为,一次记6分、3分、2分或1分。
- 处理措施 :
- 医保医师累积记分满12分的,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30天,并发放红牌。暂停医保支付资格期满后,记分清除。恢复其医保支付资格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重新按照本规定记分及相应处理。
- 举报途径 :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局举报医保医师的违规行为。
- 诚信医师评选 :
- 医保部门进行诚信医师的评选,审核后提出推荐表彰奖励意见,经同级医保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表彰奖励。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积分管理的方式,增强医保医师的诚信服务意识,规范其诊疗行为,从而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